关于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15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8执恢63、64、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南楼开发区厂区内全部机械设备、车辆(详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清单)。
二、查封期限自2022年6月10日至2024年6月9日。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