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林市天祥木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2807028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6日收到的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牡东执字第28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海林市天祥木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抵押给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哈牡绥东投资有限公司的六十六台(套)机器设备[详见(2015)牡东执字第28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

二、上述机器设备续行查封期限自2023年11月2日至2025年11月2日止。

查封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2015)牡东执字第28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