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裕嘉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9409022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28日收到的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吉02执2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吉林市裕嘉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登记编号为22022019003429动产抵押登记项下全部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6月5日至2027年6月4日。
查封由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22022019003429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