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台县聚合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2004051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7月10日收到的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青0105执恢5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高台县聚合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24585914907X)名下17台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7日止)。
查封由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