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11日收到的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豫12执恢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三门峡西温塘厂区内的所有机器设备、电气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

查封由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