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华恒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2403326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7月16日收到的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津0103执326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河北华恒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动产担保登记的物品(详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变更登记表)。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

查封由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变更登记表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