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唐金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5705000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3日收到的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1526执保9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高唐金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6669273-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67666927339)内饲料生产设备一宗。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4月2日起至2027年4月2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过户等登记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