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自贸区泰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940136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5月30日收到的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浙0102民初113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广西自贸区泰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租赁财产,动产抵押登记证明编号为14546005002160147097(详见动产担保登记证明)。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

查封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担保登记证明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