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阳市万山畜牧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6112178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8月27日收到的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豫0523执178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安阳市万山畜牧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在其公司内的机器设备(分别为速冻库排酸间冷风机DJ-300、制冷系统管道及管件、电控系统机房开关柜、电控系统控制柜、风幕机控制柜、电控系统电缆其他、冲霜水系统、乙二醇循环水系统、冷库门6个、风幕风机L=1800mm8个、风幕风机L=2100mm8个)。
二、续查封期限为二年(2025年8月12日起至2027年8月11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