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民生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2207099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7日收到的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辽0504执990、9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依法续查封被执行人辽宁民生有机食品有限公司所有:1、80个大棚及内部设备;2、有机肥生产车间内部设备;3、包装车间设备。

二、期限二年,自2025年7月2日至2027年7月1日止。

查封由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