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亚洲铝厂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22日收到的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12执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肇庆亚洲铝厂有限公司名下的车辆,车辆名称和数量详见《车辆查封清单(三)》。

二、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肇庆亚洲铝厂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设备名称和数量详见《机器设备查封清单(四)》。

三、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7日。

查封由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1.《车辆查封清单(三)》

2.《机器设备查封清单(四)》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