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23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122执18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张某某(身份证号:37**************33)所有的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经济开发区姚家村日照兴晟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内的变压器一宗(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2年4月20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止,查封期间不得买卖、变卖、转移等。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