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德市双滦区建投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7609018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10日收到的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冀08执18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承德市双滦区建投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机器设备:LNG双泵撬1台、LNG单加液枪双计量加液机2台、控制柜1台、拖动柜1台、空压机1台、吸干机1台。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6年9月9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