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麒煜酿酒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211049-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1月19日收到的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614执1549-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烟台麒煜酿酒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烟台市蓬莱区小门家镇蓬水路6号内储酒罐、制冷机组、进口橡木桶等(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7月25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