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州德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3711012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5日收到的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7执1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锦州德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锦州德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的35套机器设备(抵押登记编号21072019002981,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的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4日。

查封由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注:编号为2107201900298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