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青金立印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3001058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2月24日收到的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322执58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高青金立印业有限公司抵押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2月23日—2026年2月22日)。

查封由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