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平市金山气体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18日收到的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闽0702执319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南平市金山气体有限公司名下现有的气瓶12223只、设备85台(详见35072019002651《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12月17日起至2023年12月16日止。
查封由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注:编号为35072019002651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