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龙威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26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津02执恢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天津龙威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198台(套)机器设备的全部查封。

动产抵押登记号为津滨动抵登字(2015)第058号、津滨动抵登字(2015)第153号。

注:上述动产已被本院拍卖并成交。

该解除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注:编号为津滨动抵登字(2015)第058号、津滨动抵登字(2015)第15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