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宁县鑫龙果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0311049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6月4日收到的甘肃省静宁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甘0826执494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静宁县人民法院查封静宁县鑫龙果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静宁县八里工业园区内的机器设备、办公设施等动产(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12253241001465696499,拍卖、变卖价款在,5360000元范围内)。

二、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5月31日起至2025年6月1日止)。

查封由甘肃省静宁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