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莒县国禹石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3805428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19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1122民初428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莒县国禹石材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一宗[压滤机设备(XMYZBLF250/1250-UB)2台,圆锥破碎机设备(S220W)2台,压滤机设备(XMZF200/1250-UK)1台,给料机设备(GZB1220)1台,水洗轮设备(4200型)1台,给料机设备(GZB1260)1台,球磨机设备(2.7*4.5)1台,水洗轮设备(SY4200型)1台,标准型圆锥破碎机设备(S280BC)1台,标准型圆锥破碎机设备(S185DC)2台,压滤机设备(XMYZBLF250/1250-UB)2台,振动筛设备(ZYK2670)2台,环保型除尘器设备(JNKLZ260)1台,巨能航吊设备(QZ-20T)1台,板式给料机设备(GZB1045)1台,环保型除尘器设备(JNKLZ110)2台,鄂式破碎机设备(PE700*1000)1台,鄂式破碎机设备(PESV1100*1300)1台,细沙回收系统设备(FS300)1台,板式给料机设备(GZB1020)2台,振动筛设备(ZYK2870)3台,球磨机设备(2.2*6.4)1台,细沙回收系统设备(FS250)1台]。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3年7月7日起至2025年7月6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