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拓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7008905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23日收到的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冀02执90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唐山拓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脱硫粉生产线、ALC板材生产线、配电设备、电子汽车衡、空气机、蒸汽锅炉。

二、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8年4月22日止。

查封由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