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威尔特化纤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4009249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9日收到的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豫1024执249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继续将被执行人河南威尔特化纤有限公司(动产抵押登记书登记编号为:2016-2号)804台(套)机器设备(详见抵押物清单)予以查封,查封期间不得转让、变卖、抵押。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03月13日起至2028年03月12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2016-2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