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清县天正粮食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4002001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8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黑05执恢13号之七”《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宝清县天正粮食经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坐落在宝清县宝清镇中央大街148号的无产权证照的实测建筑面积为156.94㎡的锅炉房内的鞍山红运锅炉公司生产的NS85-60型气化节煤环保常压热水锅炉1套(含水泵、水净化、水处理、板式换热器、配电控制柜、洗浴管路等)。
二、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2月26日至2026年2月26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