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阳县益锦焦化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1907033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2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3)二中执字第033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中阳县益锦焦化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详见附件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自2025年9月22日至2027年9月21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