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中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5705003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9月4日收到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内01执保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内蒙古中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五字湾村(内蒙古中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6年8月24日起至2028年8月23日止)。
查封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