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锂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8505106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23日收到的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鄂1081执10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惠州市锂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动产:全自动注液机5台(规格型号:CY-ZYJ80-05)、全自动制片机一套(规格型号:KLZP-0、KLZP-02)。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10月22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