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5603045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9月11日收到的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502执恢457号之十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编号为:09606111001146028048号抵押登记书项下的原油12万吨;编号为:10696763001277276461号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汽柴油8万吨。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日。

查封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编号为10696763001277276461的登记证明为补录登记,该笔补录登记中记载的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37052019006699。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