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大正伟业冶金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8905017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9月30日收到的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内06执恢17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宁夏大正伟业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3号和4号矿热炉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限2023年9月26日至2026年9月25日。
原查封案号:(2017)内06执473之三号。
查封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