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东辉新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4506000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3月14日收到的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具的“(2026)晋71执恢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山西东辉新能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权属证号为:汾工商抵字第2015-05号)。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期限自2026年3月12日至2028年3月11日。
本案与(2021)晋71执29号为同一案件
查封由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汾工商抵字第2015-05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