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4401000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14日收到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京04执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内新民油田民114区块的采油井、注水井,详见附件查封财产清单。
二、上述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查封期限内未经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擅自进行转让、过户、抵押、赠与或其他处分。否则,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查封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