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威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2207256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6月29日收到的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781执25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威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及钢结构车间一宗[证号:(2016)青工商抵登字第073号]。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3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2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2016)青工商抵登字第07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