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滇溪水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8609000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24日收到的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云04执4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云南滇溪水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云南省易门县龙泉镇龙泉西路315号厂区内的机器设备(详见动产抵押清单)予以查封。
二、期限为2年,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0日。查封期间,请停止办理上述机器设备的抵押、转让过户等相关手续。
查封由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清单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