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31日收到的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闽01执10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福州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福建省永泰县塘前乡后尾16号(福州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的机器设备。(查封机器设备清单附后)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时间自2022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4日。

查封由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器设备清单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