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2001158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23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黑01执158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卸油泵2套、柴油发电机1组、地泵1台、大油罐16座、油罐10个、油罐5个、输油管道9627米、铁路专用线3000米、管道油泵3台、储油罐12台、输油管道2033米、离压器1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3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