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苏尼特肉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5612008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8月19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津01执恢8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内蒙古苏尼特肉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苏拉美肉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巴彦淖尔厂房设备(详见明细)。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8月13日至2027年8月12日。
三、查封期间上述设备不得办理抵押、转让、出租等手续。
查封由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