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廊坊市艺彩轩印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3906241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23日收到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京0102执241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告廊坊市艺彩轩印刷有限公司所有的规格型号为GL-440-H,机身编号为2274的小森超级丽色龙Lithrone G40单张纸胶印机一台(《机器设备抵押合同》编号为P/1292/14-MTG001)。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4年8月17日止。

三、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上述机器设备的买卖、赠与、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