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新光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9601198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0月13日收到的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302执198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鞍山新光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全自动银浆固晶机[型号AD-50]查封60台;全自动银浆固晶机[型号新益昌GS102BH-N]查封65台)。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9月19日起至2027年9月18日止,查封期间未经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擅自办理上述资产的转让、抵押、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