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天国能集团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3106009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25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冀0209执9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续查封存放在唐山拓宏物流有限公司曹妃甸货场内货权登记在申请人唐山冀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所有权归属于被执行人中天国能集团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规格为低位发热量≥5000Kcal/kg、硫≤0.4%的煤炭26800吨和低位发热量≥5000Kcal/kg、硫≤1.0%的煤炭4978吨。
二、期限为一年(2025.7.30-2026.7.29)。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