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鲁宝橡塑管带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290900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2月24日收到的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0811执恢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鲁宝橡塑管带有限公司名下:静电除尘环保装置1套、空气压缩机1台、高压开关柜6台、真流屏1台、低压开关柜30台,封闭母线24米、吊式起重机6台,真空泵3台,热收缩膜包装及辅助设备(1)1套,热收缩膜包装及辅助设备(2)1套,热收缩膜包装及辅助设备(3)1套,搅拌机2台,中央空调1套,中央空调1套。
二、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移、过户等其他手续,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2月1日至2027年2月1日止。
查封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清单
说明: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7月13日收到的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说明”的要求,将“(2023)鲁0811执恢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案号更正为“(2024)鲁0811执恢14号”。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