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久大管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805033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20日收到的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303执恢3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辽宁久大管业有限公司名下起重机一台(QD32-22.5-8.2)、起重机三台(LD-22.5-9)、高压发泡机一台(TJXDC-100C)、输送辊道八台(SSGD-580)、净水设备一套(液压机、循环泵)、液压组件一套(液压站、油缸)、超声波探伤仪三套(HS600)、焊接控制箱七台(NA-35/NA4)、减速机组一套(13台减速机)、交流焊机组一套(直流焊机组)、实验室设备十二套(12台实验设备)、送丝机一套(林肯NA-3SF)、直读光谱仪一套(JB-750)、X射线检测成像一套(HS-XYD-225)、外焊自动跟踪一套(传动、跟踪、监视)、吊车一台(F23)、林肯焊机一台(DC1500)、螺旋焊管机组二套(Ф219-1420)、48通道检测设备一套(SX-48)、输送设备二套(SS-56)、PE管主机设备一台(150)、PE管主机设备一台(180)共计五十二台套,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21032020013975。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5月20日至2027年5月19日止。
查封由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21032020013975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