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河市四环玻璃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7503076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16日收到的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冀0582执7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沙河市四环玻璃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机器设备(玻璃生产线一条)。

二、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过户、抵押、出租等手续,不得设定其他权利负担;

三、续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9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