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博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王某某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7011038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25日收到的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冀0582执保38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解除对被申请人河北博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82MA7HKYM157)、王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13**************11)名下位于邢台白玉矿产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82107319257N)厂区内信诚1号库中段5T天车一台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