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犀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7310108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23日收到的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525执1081号之十”《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犀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名下的动产登记证号为2016302、2017330号的有频加热设备、台式回火炉等设备48台套,动产登记证号为2018030号的有卧式金属带锯床、悬臂钻床等设备28套。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查封由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 编号为2016302、2017330、2018030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