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银宝轮胎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12日收到的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783民初147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查封山东银宝轮胎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编号为 37072020022495、37072020034524、12432311001487519359、37072020034718的设备。

二、查封(冻结)期限为贰年,自2022年3月9日至2024年3月8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注:编号为37072020022495、37072020034524、37072020034718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编号为12432311001487519359的登记证明为补录登记,该笔补录登记中记载的原市场监管部门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寿行审抵登字【2018】001号。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