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彰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3115017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18日收到的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922执恢17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彰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彰武县彰武镇内的换热站38个(含流量泵、配电盘等供热设施),详见附表。

二、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彰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彰武县彰武镇内的供热管路:二次网(高温网)33.104公里、三次网(低温网)289.69公里。详见附图一、二。

三、上述财产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7月8日起至2027年7月7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表、附图一、二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