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楚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临沭县鲲鹏养殖场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2305240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2月3日收到的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1329执2407号、2483号、2405号、2494号、240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楚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临沭县鲲鹏养殖场所有的15栋钢结构厂房及厂房内设备一宗。

二、查封期限:2023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

查封由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