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明胜纺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0901077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20日收到的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1728执保7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明胜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自动络筒机16套、棉细纱机106套(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18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