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博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7105027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25日收到的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311执保2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鞍山博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详见动产抵押物清单)。

二、上述动产查封二年,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止,查封期间不予办理抵押、变更等相关手续。

查封由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物清单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