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振鑫果蔬有限公司、高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3208442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2月29日收到的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辽0281民初442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大连振鑫果蔬有限公司及高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21**************14)所有的制冷设备10台机配件、大铁箱2000套、大木箱1700套、合力叉车一台、变压器一台。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7年1月14日止。
查封由瓦房店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