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州佐源糖业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2905000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2月25日收到的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辽07执恢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锦州佐源糖业食品有限公司抵押在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名下的机器设备(详见执行裁定书附表)。
二、查封的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2月24日至2027年2月23日。
查封由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3月